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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

在深圳,午休时受伤,算不算工伤?只有这种情形才能算!

发表时间:2019-06-03 12:17:34

  午休时被撞伤,算不算工伤?
 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算工伤的
  ▽
  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  你有遇到过类似情况吗?
  又是如何处理的呢?
  我们来看
  一个真实的案例
  看完后你就明明白白啦!
  案例
  午休结束后去加班被撞
  在一家汽车修理技术公司厂区内,职工张先生和陈先生午餐后从职工餐厅走出来,来到烤漆房。
  张先生
  累了一上午,中午还要加班,先在这歇会儿。
  陈先生
  好,休息一下。
  于是两人靠在烤漆窗户边休息。过了一会,张先生伸懒腰打了个哈欠,看表提醒陈先生。
  张先生
  时间差不多了,任务很紧急,去加班吧。
  说完,张先生起身拿起工具箱走向门口,陈先生也紧跟其后。这时,同事曹先生开着车突然从烤漆房门口冲了过来,一下子撞倒了张先生。张先生被撞并反弹在烤漆房玻璃上受伤。
  这种情形下
  张先生受的伤算不算工伤?
  ▽
  处理
  被认定为工伤
  在当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处,工伤保险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是这样处理并解释这起事故的。
  该负责人介绍
 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,进行了调查。张先生受伤发生在加班修车之前,受伤时正准备前往机修车间加班,张先生受到伤害时,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我们已经做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。
  也就是说
  张先生受的伤是工伤!
  ▽
  法律依据
 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  事故调查
  当地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,经过调查发现,张先生为公司机修组组长。
  2015年7月3日早晨,机修组接到修理车辆的紧急任务,决定所有成员吃完午饭后加班修车,以便按时完成任务。当日中午,张先生午饭后来到修理厂的烤漆房后稍加休息,在动身去机修车间加班时,被曹先生驾驶的车辆撞伤致残。
  张先生受伤发生在加班修车之前,受伤时张先生正准备前往机修车间,张先生受到伤害时,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。
  当地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做出了认定为工伤的决定。
  法律相关知识:
  个人工伤和公伤的区别
  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:
 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。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,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,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,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,带有行政属性。
  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。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。公伤待遇由人事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。
  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。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,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,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。
  待遇支付主体不同。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,参加工伤保险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,未参加工伤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。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。
  争议解决途径不同。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,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、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。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,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,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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